ST元成:财务造假,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沪市交易所公开谴责!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元成”)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公开谴责! 这次事件再次敲响警钟,提醒投资者警惕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并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资金占用情况。

这篇文章将深入分析ST元成违规行为的细节,揭示其财务造假的具体手段,以及实际控制人如何巧妙地将公司资金据为己有。此外,我们将探讨上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以及ST元成及其责任人提出的申辩理由。最后,我们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事件进行专业解读,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危害,以及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关键词: ST元成,财务造假,资金占用,上交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监管

ST元成财务造假:多期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ST元成在多期定期报告中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

  • ST元成与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的工程项目中,存在多计收入成本的情况,导致会计核算不准确。
  • 该公司未将甲供砂/石料的收入成本进行抵消处理,并且部分款项最终支付至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形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经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0年至2023年三季度合计调减收入16,122.41万元,调减成本15,530.48万元。

2. 项目审计价差未能及时入账:

  • 由于公司未能及时获得相关项目的审计报告,导致部分项目的审计价差未能及时入账,存在跨期收入调整的情况。
  • 经过追溯调整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调减主营收入1,416.14万元,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调减总资产、净资产1,355.95万元。

表格:ST元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情况汇总

| 时期 | 调减收入 (万元) | 调减成本 (万元) | 影响净利润 (万元) | 备注 |

|-----------------|-------------------|-------------------|-----------------------|----------------------------------------------------|

| 2020年年报 | 11,821.92 | 11,605.97 | -38.55 | |

| 2021年年报 | 2,402.26 | 2,087.56 | -209.31 | |

| 2022年年报 | 1,877.33 | 1,828.15 | -15.66 | |

| 2023年半年报 | 20.90 | 8.80 | 49.01 | |

| 2023年三季度 | 20.90 | 8.80 | 78.62 | |

| 2022年年报 (审计价差) | 1,416.14 | - | 1,355.95 | 仅调减主营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 |

| 2023年三季度 (审计价差) | - | - | 1,355.95 | 仅调减总资产、净资产 |

ST元成财务造假的手段,体现了公司在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严重的漏洞,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也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ST元成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

ST元成的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并且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1. 资金占用情况:

  • 公司在成本核算过程中,部分款项最终支付至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元成投资。
  • 2020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发生额分别为4,867.88万元、5,516.82万元、4,842.50万元、303.28万元,累计占用金额达15,530.48万元。
  • 截至2023年6月末,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3,432.57万元。

2. 资金占用带来的影响:

  • 资金占用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也导致公司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 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将公司资金据为己有,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ST元成实际控制人利用资金占用,不仅侵害了公司利益,还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这是一种典型的“掏空公司”行为。

上交所公开谴责:对公司及责任人予以处罚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ST元成存在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且未及时披露等违规行为,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1. 处罚决定:

  • 对ST元成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祝昌人、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丽花、时任董事会秘书柴菊竹、时任财务总监陈平予以公开谴责。

2. 处罚依据:

  •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3. 处罚结果:

  • 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上交所的公开谴责,表明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体现了对投资者权益的维护。

ST元成及责任人申辩理由:是否存在“恶意”行为?

ST元成及其责任人对上交所的处罚决定提出了申辩理由:

1. 已经更正财务数据并归还占用资金:

  • 公司已经按照监管要求更正了财务数据,并归还了占用资金,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2. 不存在主观故意:

  • 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是由于相关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及收入成本会计核算不够专业和谨慎,不存在主观故意。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是以占用资金或掏空公司为目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明显恶意。

3. 审计价差导致的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不存在主观故意:

  • 相关项目审计价差导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其不存在主观故意,对当期会计科目影响较小。

4. 其他责任人提出异议:

  • 祝昌人、姚丽花、柴菊竹、陈平分别提出其未参与、未组织实施、不知悉违规行为等理由。

ST元成及其责任人提出的申辩理由,主要围绕“不存在主观故意”、“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等方面进行辩解。 但是,上交所认为,公司及责任人所称的理由不能成立,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ST元成事件: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警示意义

ST元成事件再次暴露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也提醒投资者警惕上市公司违规行为,注意以下几点:

1. 关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 投资者应该仔细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特别是财务报表和附注,关注其中的重要数据和变化。
  • 通过对比分析不同时期的财务数据,可以判断公司经营状况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财务造假行为。

2. 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

  • 投资者应该了解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关注其资金往来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公司资金进行非经营性投资或其他违规行为。
  • 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投资者应保持警惕。

3.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 投资者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例如《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了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措施。
  • 这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蒙受损失。

4. 寻求专业机构帮助:

  • 如果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存在疑问,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例如律师、会计师等,进行专业评估和分析。
  • 专业的意见可以帮助投资者做出更理性的投资决策。

ST元成事件,为投资者敲响了警钟,提醒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的关注,并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

常见问题解答

1. ST元成为何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ST元成存在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因此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2. ST元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ST元成在收入成本核算和项目审计价差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多期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3. ST元成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金额是多少?

ST元成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资金达15,530.48万元,截至2023年6月末,占用余额为3,432.57万元。

4. 上交所对ST元成及其责任人采取了哪些处罚措施?

上交所对ST元成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5. ST元成及其责任人提出了哪些申辩理由?

ST元成及其责任人主要辩称其不存在主观故意,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并提出相关责任人未参与、不知悉违规行为。

6. 投资者应该如何避免类似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该仔细阅读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必要时寻求专业机构帮助。

结论

ST元成事件再次表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不仅会损害公司利益,还会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投资者应提高警惕,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的投资权益。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利益。